按照《审计法》第四条规定,正安县审计局负责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,于7月29日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的《关于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》(简称《审计工作报告》),经参会各位常委、委员和人大代表 的审议,获得全票通过。
会议审议认为:2014年,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积极培育新兴财源,加强税费收支管理,圆满完成了年初人代会通过的任务目标,较好地执行了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,当年财政预算实现了收支结余。 会议审议指出:2014年,正安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也存在资金使用规范性、效益性有待提高等问题。对此,会议提出并明确在2015年11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的四点审议意见:
一、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审计纵深扩面,确保财政资金规范、健康运行。
二、强化审计结果落实运用,确保审计决定落实率。
三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复审,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,努力提高审计质量,确保项目资金健康有序运行。
四、按照《预算法》相关规定,逐步推行财政资金审计结果公开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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